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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怜的陆小凤忽略了一项至关重要的事情——两位师父各有各的俊美,而他陆小凤娃娃脸。
在许多女人眼中,娃娃脸的男人=稚嫩、稚气、小弟弟。
然而,陆小凤一开始没有意识到胡子的重要性,也没能领悟到通过穿衣打扮提升逼格。
他发型随意,着装因为手头紧同样很随意,但是他的志向无可指摘,甚至令人尊重佩服。
他曾地指天发誓:他要闯荡江湖,喝最烈的酒,骑最快的马,带着最美的姑娘驰聘看夕阳。
就是这么的随心所欲!
叶孤城:“……”
然后,陆小凤恋爱了。
他遇到了一位佳人,尝到了初恋酸酸甜甜美好的滋味。
可是对西门吹雪而言,杀人是一件神圣的事。
所以在杀人之前,他都会戒斋三日,熏香、沐浴,以示虔诚。
他常年不出家门,每回出门基本上都在为杀人而奔波。
这一次,也一样。
他要追杀一个人。
对方与他并不交集,也无恩仇,但是西门吹雪还是要杀他。
追杀他的原因不过是对方薄情寡恩,背信弃义,为钱财谋害岳父全家十三口人命。
这个人本事不大,逃跑的本领却不错。
但是,还是被西门吹雪追上了。
一剑封喉,无任何悬念。
杀完人,西门吹雪心情总的来说挺好的。
正午,阳光刺目。
他眯了眯眼睛,看着近在咫尺的城门,冷峻的面容竟有一丝恍惚。
——那里是白云城。
叶孤城正在城中做着无聊的视察工作。
恰好今日集会,人流如潮。
叶孤城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,便找了家清静的茶馆,慢慢喝茶。
门上的帘子被掀开,迎面进来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,一身青衫,唇角弯起,天然带笑,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好感。
他腰间缠着一根细细的带着倒钩的乌黑鞭子,看着似是没什么大用处的装饰物。
茶馆来往之人不少,每日都有几次俊俏的小郎君出入,青衫少年本不值得引人注意,但是他脖子上还骑着一个人,这就十分惹人注目了。
那是个四岁左右大的孩子,唇红齿白,似是年画上的金童,可爱极了。
他的穿衣打扮,不难看出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。
这位小公子骑大马一样抱着少年的脑袋,不时附在少年耳边嘀咕着什么,但凡少年不答话或回答的慢了,便揪住他的耳朵往两边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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